沙特原产地证,出口沙特阿拉伯原产地证申请须知;
出口沙特阿拉伯所需的产地证可以选择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又称作CO产地证,是一种证明有关出口货物生产地、制造地的一种重要证明文件;在我国,一般原产地证CO可由贸促会或商检局出具签发,并适用于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因此,由商检局或者是贸促会所出具的一般原产地证能够使得所出口的货物在沙特阿拉伯顺利清关,但不具备享有沙特阿拉伯的任何关税优惠减免待遇,该产地证的主要用途是提供给沙特阿拉伯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别,从而核定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也要求以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的来源。因此,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且出口货物申请原产地证,已成在目标国办理通关手续的需要;也是对于给予我国产品优惠关税待遇的国家还可以凭证给予我国产品进口关税减免的待遇。若货物出口不出具原产地证,则可能在进口国通关受阻,也无法享受本来可能获得的优惠待遇。因此原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沙特沙特原产地证,出口沙特阿拉伯原产地证如何申请?
1、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提交原产地证申请
未注册的单位首先根据注册程序申请注册登记,已在贸促会注册登记的申请单位,应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中提交原产地证书申请。
2、审核
签发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规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贸促会端对申请单位提交的原产地证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予以签发。
经审核,若含有进口成分的货物未达到原产地标准的,应申请《加工装配证明》或《转口证明》。
3、签发
审核通过后, 申请单位需提供商业 invoice 、装箱单、第十一栏盖章签字的空白原产地证以及签发机构要求的其它文件前往签发机构领取纸质文件。签发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审核无误后,即在原产地证第十二栏加盖由贸促会统一刻制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单据证明章" ,并由授权签字;
签发机构只签发原产地证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一正二副交申请企业。另一副本、商业invoice等有关文件,由签发机构存档。
业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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